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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机制创新与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

发布时间:2014-11-11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民盟湘潭市委    胡运坤

 

内容提要:创新国家治理,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在国家治理机制创新的过程中,人民政协负有重要责任,具有独特优势,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国家治理;机制创新;人民政协;独特优势 

 

作者简介湘潭市人大常委、民盟湘潭市委专职副主委、副教授,主要研究政治经济学、管理学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治理理念,切中了我国国家运行中的核心问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通过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促进各项制度日趋科学完善,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依法按照制度治国理政的本领,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能力与水平。在国家治理机制创新的过程中,人民政协负有重要责任,具有独特优势,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当前国家治理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治理工作,投入持续加大,政策日趋完善,机制逐步健全,成效日益明显。但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国家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和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国家治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增加了国家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主要表现在:

1、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流动不断加快,而国家治理方式不能适应这种变化的要求,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新格局远未形成。面对社会结构阶层多元化,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股份经济等形式的比重日益加大,大量社会成员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农民工、城镇下岗职工、大学生就业呈现多元化、大流动趋势,大量新成立的就业组织采取“非单位”的管理体制,使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公民社会开始形成,给国家治理带来新的难题,而社会中介组织发育滞后,城乡治理网络建设没有健全,出现了许多治理盲区,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压力。

2、网络媒体迅猛发展,特殊人群的逐年增加,而国家治理手段滞后。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手机、电脑在农村家庭中也基本普及,更不要说城市家庭,而政府有关部门在对网络虚拟社会的治理方面还缺少专门人才,更缺少有效手段。另外,随着司法制度改革,重点人口的监管工作量加大,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相对滞后,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3、新的社会事务大量产生,而国家治理体制落后。近年来,新的社会组织不断涌现,行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不断的社会问题以及信访、拆迁、城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纠纷大量出现,而国家治理体制机制落后,使社会事务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和社会问题自下而上的解决都受到一定阻碍,一些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影响安定团结。

4、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和保障制度,从政策上给国家治理带来难度。随着城市化率不断提高,需要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目前,出现“一城两制”、“一村两制”、“一家两制”、人户分离等现象,农村人进城居住就业上学,城里人下乡居住养老,而互不衔接的户籍制度、保障制度给国家治理带来难度,治理成本大大增加。征地拆迁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大量失地农民成为无业可就的城镇居民,在城市无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的情况下,一些人会萌生犯罪动机。

5、经过多年的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公民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参与意识和对公共政策的选择意识不断增强。但存在权利意识强于社会责任意识、不少干部的民主意识跟不上群众的参与意识、维权的制度保障落后于维权意识的增强等种种失衡现象,容易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

6、国家治理的重要前提是人们对他人包括政府的行为能够作出可靠的预期,据此决定自己的行为。初始阶段的市场经济中夸大其词的商业宣传成为风气,用违法违规手段取得暴利实现暴富的现象比比皆是,加上人治的传统造成官员和民众对法制缺乏敬畏,导致社会信任严重缺失。转型社会的急剧变化和局部失序,扭曲的利益关系,使不少人价值观迷茫,道德失范,自律不足,特别是管理层和主流媒体的公信力下降,削弱了国家治理的思想基础。

二、新形势下国家治理机制的创新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推进国家治理机制创新,是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必须从思想上主动适应,从措施上积极应对,探索国家治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努力提高国家治理水平。

1、创新党政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各级党政组织要充分发挥在调节社会利益关系中的主导作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建立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定政策、作决策、上项目、抓工作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公正合理、及时有效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畅通和拓宽公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诉讼、政策、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法院、检察院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以及大众传媒等社会利益表达功能,依法按政策及时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保障人民群众对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好群众、职工的经济权益、社会权益和民主权利;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2、创新政府职权设定机制。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国家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对政府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分析,着力研究解决“缺位”、“越位”和权限交叉问题,据此调整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和财政支出结构,实现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加强对责任主体各个方面的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切实解决责任主体“只作秀不作为”的问题,保障各项国家治理到位。既要寓管理于服务,以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来取得人民群众对政府管理的支持,又要区分管理和服务,政府主要直接从事需要权威性和强制力的管理事项,不需要行使权力的服务项目尽可能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服务行业去承担,避免政府机构膨胀和行政成本过高。现在许多地方和部门都在积极建设社会公共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这对于提高公共管理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行政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但亟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加强互联互通,实现相互兼容和数据共享,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造成极大浪费。

3、创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利益、容易引发突出社会矛盾的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前,必须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必经程序,做到应评尽评,不评估不决策、不审批不实施;凡违反法律政策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事项一律不得出台;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责任追究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利益矛盾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弄清问题所在和制约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根据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大多数人的思想水平,兼顾效率和公平,兼顾各方利益,提出化解矛盾的总体思路、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尽可能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这样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解决问题的信心,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要克服社会政策碎片化的倾向,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政策优选机制,加强对政策实施后果的预测,制定应对预案,尽可能减轻阻力。

4、创新法治机制。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行的根本保障。加强和改善国家治理的根本目标,是使全部社会生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制成为一切社会行为的规则。要针对当前国家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分析,尽快作出必要的修改、完善和补充。对国家治理部门内部的各种违背民主法治和公平公正原则的“潜规则”进行认真全面的清理,分析其思想文化和体制根源,深刻揭示其危害,找出使其失效的办法。

5、创新信访机制。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拓展信访工作职能,把事前预防、事中疏导、事后解决问题融入一体,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以书信、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表达诉求。完善政府网站,支持维稳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供便利条件。要整合政法、维稳和信访等部门职能,组建信访案件终结联席会议。

6、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依托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平台,有效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强化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提供居住管理和社会保障、就业务工、子女教育、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

7、创新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机制。改进和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建立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有效安置机制、社会帮扶机制,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大力推进不在学或无职业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管理。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完善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等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心理和行为偏执、对现实社会不满的人员及时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健全精神病人防治管理与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8、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完善警力下沉措施,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实现街面和公共部位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交通要道路口全监控,形成互联互通、良性运行的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追溯制度,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全民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9、创新社会舆论管理引导机制 。健全网络综合防控体系,加强网络技术手段和管理力量建设,完善网上有害信息监测和查处机制,提高发现和处置能力。统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管理,依法加强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管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打击、有效防范利用和针对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政法、维稳部门与新闻宣传部门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创新方法手段,加强主流文化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避免“假大空”,要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以更多的精力、更强的说服力,做好对现行社会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对大众情绪的疏导工作。

10、创新社会自治与自我管理机制。社会自治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核心。培育和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空间,是推动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在现代社会,形成政府与其他国家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国家治理的体制机制,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努力降低国家治理的行政成本和总成本,已成为国家治理体制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要尽可能把不需要政府强制力的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以购买服务等形式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和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有序参与、社会协商、化解矛盾等作用。

三、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机制创新过程中的独特优势

在创新国家治理机制过程中,人民政协负有重要责任,具有独特优势,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1、人民政协具有人才荟萃、位置超脱、环境宽松的优势,能够发挥建言献策、参谋助手的作用。能献策、献实策、献良策,是人民政协在构建我国国家治理新格局中的重要特点和突出优势之所在。人民政协向来有“人才库”、“智囊团”的美誉,能够为加强与创新国家治理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人民政协位置相对比较超脱,在查实情、摸实况、听实话方面有自己的优势,看问题相对客观,能够为创新国家治理建真言、出实招。人民政协秉持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倡导海纳百川的宽容精神,富有兼收并蓄的政治智慧,可以使各种思想得到充分的激发、表达和吸收。政协相对于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讲,没有多少硬性任务、火急事情,时间比较宽裕,精力能够集中,就国家治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深入的思考,可以提出一些比较成熟、比较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当好参谋助手。

2、人民政协具有统一战线、团结联合、兼容并包的优势,能够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囊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别的代表性人士,是中华民族实现大团结、加强大联合的象征,具有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先天优势和组织基础。政协工作,思维路径是求和谐,主要方式是重协商,基本关系是谋合作,终极目标是实现政通人和。可以说,政协的根本任务“凝心聚力”与创新国家治理的根本目的“社会有序和谐”是高度吻合的。因此,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人民政协的统一战线作用,做好团结联合的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发展和谐大局服务,既是人民政协的本职工作,同时也就是在为创新国家治理服务。

3、人民政协具有界别民主、党派民主、协商民主的优势,能够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作用。加强国家治理,源头治理是治本之举。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讲,就是解决好民生、民主、民心问题,其中一个十分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健全利益协调保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政协是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协调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系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人民政协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首先,政协这种界别民主形式,为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提供了重要渠道。界别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由界别构成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其他政治组织的鲜明特色。每一个政协界别都联系着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各个界别的和谐稳定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协通过发挥界别作用,抓好界别工作,反映界别诉求,协调界别关系,有利于形成社会各界别和睦相处的社会环境,从而为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创造条件。其次,政协这种党派民主形式,为协调政治关系提供了重要平台。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政党关系和谐是政治和谐的重要基础。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其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巩固和发展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这对整个中国政治关系的和谐与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至关重要。再次,政协这种协商民主形式,为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提供了重要手段。协商是现代国家治理最重要的工作理念和机制之一,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之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我国制度性安排的协商民主形式,是我国协商民主的主渠道。作为以平等、对话、沟通、协商、兼顾为主要运作方式的政协协商民主,既维护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少数群体的合理诉求,特别是反映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形成合理、协调、均衡的利益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中,越来越显示出自身独特的优势。

4、人民政协具有联系广泛、亦官亦民、渠道畅通的优势,能够发挥反映民意、引导民众的作用。国家治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工作。一切国家治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国家治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国家治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阶层日益分化、利益格局日益多元,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样、任务更加繁重。做群众工作,一方面,要做好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下情上达,为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使党和政府的决策具有广泛、真实的民意基础,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而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的事情发生;另一方面,要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解疑释惑的工作,上情下达,使党和政府的决策得到全面、完整的贯彻落实,真正利民惠民,维护社会和谐。政协委员本身就是某一群体群众的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做思想政治工作更容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人民政协渠道畅通,一头连着党政高层直至中央,一头连着平民百姓,既为党委、政府提供了从其他渠道难以获得的信息支持,也为广大群众了解党委政府工作提供了独特视角,为加深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的理解和支持提供了重要渠道。

创新国家治理,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为创新国家治理献计出力,是人民政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政协践行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胡运坤:湘潭市人大常委、民盟湘潭市委专职副主委、副教授 13807329278 0731-5281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