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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政协理论大咖最新阐释

发布时间:2023-08-23浏览次数: 来源:山东政协微信公众号作者:

李君如: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人民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党的二十大在部署和阐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一重大任务的时候,强调要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这就告诉我们,做好新时代的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进程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从中美两国元首巴厘岛会晤谈起


2022年11月14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时,以鲜明的语言指出,自由、民主、人权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追求。美国有美国式民主,中国有中国式民主,都符合各自的国情。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体现人民意愿,我们同样感到自豪。


习近平主席向美国总统提出和阐述这一问题,有一个具体背景。这就是2021年12月9日、10日,美国发起的所谓“民主峰会”以视频形式举行,拜登政府在全世界近200个国家中邀请了110个国家和地区参会。这种打着“民主”旗号,以意识形态划线分裂世界的行为,遭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国际舆论普遍认为,这场所谓的“民主峰会”并不成功,只是一场闹剧。2022年1月,全球最大公关咨询公司爱德曼发布一份“全球信任度晴雨表”报告指出,2021年中国民众对政府信任度高达91%,蝉联全球第一,达到10年来的新高。美国哈佛大学也曾连续多年得出类似民调。这些民调都是第三方民调,从中完全可以看出中国人民是不是享有真实民主、对自己的政府是不是信任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正如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美两国元首巴厘岛会晤时所说的:“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体现人民意愿,我们同样感到自豪。”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长宁区考察虹桥街道古北小区市民中心时第一次提出的。在党的二十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第一次被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新时代新征程政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写进了党代会报告。


如果要问“全过程人民民主”有什么特点?第一,它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而不是那种仅有制度程序而人民群众不能广泛参与实践的民主。第二,它既有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又有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而不是那种仅有这个制度那个制度而没有人民群众可以直接参与渠道的民主。第三,它既有民主选举,又有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不是那种人民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选举时受宠、选举后被冷落的民主。第四,它既有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各种途径和形式,又有人民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的各种途径和形式,而不是那种大多数人无缘参与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以及社会事务的“民主”。第五,它是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的民主,又是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民主,而不是仅仅强调一个方面而无视另一个方面、仅仅强调国家意志而无视人民意志的民主。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民主的最大亮点,是通过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广泛商量”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


中国的民主是十四亿多中国人民的民主。要保障十四亿多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以及各方面的权利,谈何容易?让我们高兴的是,中国已经掌握了实现十四亿多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秘诀。这个“秘诀”是什么?就是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就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就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就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就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这种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广泛商量”的民主形式,就是实现十四亿多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秘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说过:“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正如他指出的:“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形成和提出,破解了世界民主政治实践中维护人民民主权利的许多难题。人民政协在破题中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在民主理念上,民主之“民”,应该是“人民”,或“全体人民”。但人民或全体人民的意志及其背后的利益多种多样,要在国家治理中让人民或全体人民达成共识并形成决策谈何容易。于是,聪明的民主先驱者设计了“少数服从多数”的票决制,通过投票由得票多的人即“多数人”的“代表”来治理国家,并由此创造了选举民主。但这样一来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多数人”是人民,“少数人”难道不是人民?在“多数人”掌权后如何使得“少数人”的利益也能够得到保障,以避免民主面的削弱或民主成色不足,是民主政治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难题。此外,还有经过票决选出的“代表”如何代表他的选民,以及如何防范和阻止贿选等完全背离民主原则的政治腐败,也是特别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是怎么解决诸如此类民主难题的呢?中国在民主制度设计中,通过“人大”+“政协”的制度设计,破解了如何使广大人民而不仅仅是“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这个民主难题。人民代表的选举,实行的是“无记名投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票决制原则,总有一些优秀的治国人才会落选。早在1954年新中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发现这个问题,因此决定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继续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让各个党派和界别产生的政协委员可以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来行使民主权利。中国每年都要召开的“两会”,其意义就是民主原则能够在中国全面得到实现,使公民能够普遍享有政治权利。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中国民主政治中的作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不断给人民政协赋能。我们只要回顾一下人民政协性质和职能的定位过程即赋能过程,就可以注意到,从最初“统一战线的组织机构”定位到现在的定位,增加了多少内容、多少任务?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政协定位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更明确了。因此,作为新时代的政协委员要认识到自己的政治责任,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完成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


刘佳义: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制度机制


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是这些年来党中央多次强调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政协工作会议,都要求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加强政协委员与界别群众的联系。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作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部署。报告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发展协商民主,要“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这些重要论述,既阐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也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研究“委员联系界别群众”问题,首先要对“界别群众”作出界定,这也是回答关于“界别群众是谁”“界别群众在哪儿”“怎样联系界别群众”等热点问题的关键。


界别群众是一个群体概念。界别群众是指政协委员所联系、所代表的那部分群众,以及能够团结、带动和影响的其他群众。早在1950年,周恩来同志就指出:统战工作是以有代表性的人物为对象的,但应该知道,我们所以承认这些人物,是因为他们有群众。我们所以要做他们的工作,也是要经过这些人物去教育其群众。这里的“其群众”,是和“界别群众”类似的表述。毛泽东同志关于“一根头发”和“一把头发”的比喻,生动阐明了代表人士和其所代表的群众的关系。在做这部分群众的工作时,统战成员和政协委员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界别群众还是一个动态概念。每位政协委员都兼具多重身份,在政协是委员,在界别群众中是代表,不少在单位是领导或骨干,在本领域是专家。成为委员后,应当围绕更好发挥委员的代表性作用,去巩固其与特定群众的联系,在做好这部分群众工作的同时,影响带动更多的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发展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成为委员后,尽管在政协有了“界别”的身份,但不能失去与原来所联系群众的联系,加强同现在“所在界别的群众”的联系也不能代替原来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界别群众是一个总体概念,而不仅仅是依照界别对其进行简单划分或取舍。


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制度机制,要明确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职责任务,主要是:一要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挥委员对界别群众的影响力;二要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不同情形,还要做好耐心说服、解疑释惑工作;三要了解分析界别群众的思想状况,为政协更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四要协助党和政府,立足本职岗位为群众办实事。


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制度机制,要认真总结各地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近年来,各地政协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同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服务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在倾听民生、汇聚民智、阐释政策、传播共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初步统计,有1/3的省级政协制定了联系服务界别群众或联系群众工作的专项制度文件,明确相关要求。全国政协领导同志说,本届全国政协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整个政协工作来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仍是短板,主要问题是缺乏相应的机制和平台抓手。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政协委员运用定期走访、结对联系、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委员接待日和委员民情互动等经常性工作机制,了解界别群众思想状态,反映诉求,排忧解难,团结界别群众跟党走。


二是通过委员讲堂等宣讲活动,推动广大政协委员深入阐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三是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发挥好互联网新媒体的舆论阵地作用,实现思想引领和凝聚共识常态化、在线化、移动化,支持政协委员在履职工作和关键时刻亮明身份、主动发声,传播共识、凝聚人心。


四是不断深化委员读书活动,扩大外溢效应。继续办好全国政协创建的委员平台,办好“政协书院”这所大学校,带动和影响更多界别群众一起读书,以“书香政协”助力“书香社会”建设。


五是依托基层协商平台,在协商中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各级政协委员下沉到一线,走进乡村、走进社区,直接与群众面对面,通过发挥会协商、善议政的引领作用,推动政协协商和基层民主决策、村务协商、“一事一议”等有机融合。


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是责任,更需要担当。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职责,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示委员新的风采。


包心鉴:人民政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统筹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和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明确要求,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协商民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形式;人民政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


推进协商民主,完善“全链条”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


在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整“制度链”中,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两种具有根本性质和全局意义的制度环节。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制度载体的选举民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以人民政协为制度平台的协商民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渠道。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这两种政治制度安排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缺一不可。选举民主是“二者择一”的过程,要么赞成、要么反对,要么通过、要么否决,容不得中性选择和结果。协商民主以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和求同存异为基本原则,既注重结果也注重过程,既强调决策前也注重决策中的利益博弈和融合,可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机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相辅相成,有效防止了西方民主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选民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即进入休眠期的弊端。承负着组织选举民主使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承负着推进协商民主使命的人民政协,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所谓“重要制度载体”,主要是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性;所谓“重要制度平台”,主要是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通过政协等协商民主制度化平台,更广泛更充分地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一“人民民主的真谛”。


扩大民主参与,发展“全方位”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


大众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民主价值的实现,不仅决定于是否有完整制度载体和程序,也决定于能否有广泛参与渠道和实践。不断扩大大众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有功能,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任务。


民主协商是吸引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过程。政协在这方面具有独特政治优势和制度功能。其一,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可通过广泛参与和平等商量调动各界力量。其二,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是一个政治参与的大智库。其三,政协委员来自各界,政协界别植根社会,通过调查研究和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可广泛听到群众呼声、吸取群众智慧,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其四,政协在促进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方面,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其五,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可有效发挥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制度化平台作用。


发挥政协扩大政治参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作用,一个重要路径是把握人民民主真谛,打造特色商量品牌。在各类特色商量平台上,各界人士以平等身份共同参与,各种意见、建议、愿望、诉求得以充分合理表达,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有理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促进民主治理,彰显“全覆盖”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平台


民主和治理能否结合、如何结合,是西方民主模式和传统民主理念中一直未能解决好的重大难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及深入实践,有效实现了民主与治理的有机结合,把现代民主制度有机嵌入国家治理机制并转化为治理效能,突出体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已经有机嵌入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的各领域全过程,成为促进科学决策、完善国家治理、加强民主监督不可缺少的制度化力量。


通过民主协商促进民主决策。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政协联系面广、智力资源丰厚的优势,通过特有的协商工作机制,打造各类决策商量平台,在决策形成前和实施中开展广泛协商,把民主协商贯穿于决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努力形成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弥补决策疏漏的民主共识。


通过民主协商推进民主管理。在政协协商平台上,政协委员和界别群众共同参与,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可最大限度调动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良好舆论和政策环境。


通过民主协商加强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政协是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载体。新修订政协章程对民主监督内容和途径作出明确规定。政协民主监督实质是一种政治监督,主要内容是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情况及实际效果的监督,主要形式是依靠政协制度化协商平台进行协商式监督,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实践表明,落实好民主监督责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赋予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时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