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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地建设及管理,活跃市民业余文艺生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11-18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贺香梅

  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
   “文化创造必须立足于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我们的职责就是要让百姓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进而通过文化的力量提升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国家歌剧院院长俞峰代表说。
    笔者认为,为进一步充分发挥群众业余文化组织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基层文艺团队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在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提升城区品位、增强城乡居民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以及塑造良好人文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今年,2012 “舞味俱全——湖南省第二届全民广场舞大赛” 在首届比赛的基础上实现了升级与跨越.主题升级、规模升级、影响升级、价值升级。在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等10个市(州)设立分赛区。参赛队伍达到400支,参赛人员总数突破2万人,直接影响100万受众人群。所到之处,无不掀起一股“舞味俱全”的飓风。笔者也观看了这次大型的部分广场舞比赛,湘潭在此次比赛中取得有很好的成绩。得到了评委的高度评价,湘潭的实力高于长沙、株洲,这些广场舞团队大部分都是百姓群众自发组织的队伍,可以看出市民对文艺文化事业的追求与向往。笔者认为:
  (一) 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有组织、有规模地举办一些高品位的文艺活动。一个城市需要大力发展全民范围内的文艺事业,可以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增强市民体质,活跃市民业余文化生活,构成一幅和谐、美好、高品位都市图。而且湘潭也有一些很好的文艺活动场所,比如:东方红广场、体育中心、白石广场、湘江风光带等,利用这些场所可以进行区与区,单位与单位之间民族舞、广场舞比赛等。通过这些大型的文艺活动,促进城市人与人之间的文化、情感交流,活跃人民群众业余生活。
  (二) 要投资一定的资金将一些破旧不堪的娱乐场所进行改造、翻新、装饰、更新设备创建出高品位的娱乐环境,让市民在业余娱乐活动中获得一种美的享受,感受到政府的关爱、社会的和谐。让幸福湘潭真正呈现。据调查,湘潭有一大批交谊舞爱好者,每逢周末或晚上,湘潭各大舞厅人员爆满,如档次高一点的华宇舞厅,百乐门舞厅,气氛活跃,市民得到一种身心放松的音乐享受。但也有些低档次舞厅交谊舞爱好者也是人员聚集,如电缆舞厅、月亮湖舞厅、福星舞厅、九州舞厅等,这些场所占地面积大,很大面积都没有发挥其作用,极大地浪费了国有土地,但这些娱乐场所不管是外观还是内部设施都是非常的破旧不堪,而在其中活动的群众却尤其的多。呼吁有关管理部门多关心人民的生活质量,打造出环境美、氛围美的娱乐场所,让群众获得一种身心愉悦、美的感受。
   (三) 要充分发挥群众艺术文化馆的作用。对那些具有一定潜质的音乐爱好者和舞蹈爱好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训练学习,提高他们文艺方面的素质。让他们成为骨干力量又带动一批爱好者。让整个湘潭市群众的文艺素质得到提升。
   (四)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深刻理解新时期加强基层文艺团队建设的重大意义,最大限度确保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文化创造和文化享受的权利,以满足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和文化品位。要自觉履职,贴近群众。成立由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基层文艺团队的管理,落实奖励资金和管理队伍。要提升水平,打造精品。把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和现代文明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文广新局答复:

贺香梅委员:
   您《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地建设及管理,活跃市民业余文化生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提案所提出的四点建议和一些观点,很符合我市群众文化工作的实际情况,这是一篇经过调查和实地走访,在掌握了大量基层文化工作基本情况后所写出的好提案,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和帮助。对于您的四点建议,我局作如下答复:
   一、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的文化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长足的提升、发展和进步。以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增强市民文明素质,活跃市民群众文化生活,构建“幸福湘潭”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群众广场舞活动,“周周乐”广场文艺演出,“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演出等等,通过县(市)区文广新局行政部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有效地组织开展,保证了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我们通过“全市广场舞大赛”、“莲城放歌颂党恩”、“春风暖万家•欢乐满莲城”春节文化惠民演出等等活动,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的丰富多彩。当然,这些活动的开展离老百姓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就像您所描述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构成一幅和谐、美好、高品位的都市图”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一定加倍地努力,开拓文化活动的渠道,创新群众文化的思路,让文化成果立足于发展,并由人民群众所共享,让老百姓真正有幸福感。
   二、近年来,对于文化活动场馆的建设和投入,我们主要是争取中央、省财政的资金支持,加上市、县两级资金的配套,对我市的农村乡镇、村、城市街道、社区一级的文化站、文化室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5年来,用于建设和配套基层文化站、文化室的各类经费已达到9000万元。您所说的城市区内的歌舞厅、交谊舞厅的提升和改造,也是我们下一步的计划和改造目标,对于群众文化活动和场所,只要是积极的、健康向上的、老百姓喜欢的,就是我们所追求和要努力做好的。
   三、近年来,我市的群众广场舞,全民健身舞开展得风生水起,轰轰烈烈,深受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喜欢,据统计:城市区有组织的广场健身舞队有1400多支,直接参加广场健身舞的群众达10万人以上,湘潭的广场健身舞水平和实力在全省也是一流的。我们将每年4月定为“群众文化辅导月”,从2009年开始,我们已连续四年在东方红广场和白石广场组织了城区广场舞领舞老师的免费培训工作,每次为期半个月,这种培训形式,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当然,我们还应开拓思路,采用更多更好的形式,积极开展基层群众文化的培训工作。
   四、关于基层文艺团队的建设和管理,我们会充分发挥全市群众文化管理的职能,更严格地要求市群众艺术馆和县(市)区文化馆强调其对基层文化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湖南省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最大限度确保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文化创造和文化享受的权利。
   谢谢您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您能更多地关心、关注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期待您能有更多的真知灼见,以利更进一步促进和提升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