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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11-18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刘小娟

案由:近年来,随着瘦肉精、硫磺姜、地沟油、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已成为争议最大、批评最多的民生问题之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关乎百姓饮食健康安全。《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颁布实施,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武器,优化了法治环境,同时也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出台工作制度,签订管理责任状,规范责任机制运作,开展专项整治等,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但是我市的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却不能忽视,需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1、食源性疾病引发的问题
    由食源性污染产生的疾病,已成为目前危害民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按照卫生部提供的统计数字,我国最近几年的食品安全问题呈现上升趋势。今年在我市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如2012年9月11日,在湘潭县中路铺镇发生一起因细菌污染米粉导致52名村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这是由于监管不力造成的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潜在食品安全问题。    
     2、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1)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
    环境污染是一个长久以来的难题,会直接导致食品安全问题,被污染水体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会在农、畜、水产品中富集,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2012年7月3日,湘潭颜料化学有限公司向湘江超标偷排严重超标的工业废水;湘潭陈氏精密化学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直排湘江;湖南科源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向湘江排放严重超标的强碱性污水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致使湘潭竹埠港地区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已成了全市环境污染重灾区之一。不仅污染了水源,而且耕地受到严重污染。化学污染必将给我市食品安全带来的隐患。
  (2)种植业与养殖业造成的源头污染
    化肥、农药、兽药、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从源头上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农药滥用或残留超标同样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还会导致人畜共患疾病增加。在我市一些落后的蔬菜生产地还存在着施用违禁农药等现象,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其他农产品很轻易地流入市场。
    3、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1)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2012年4月15日,市质监局对食品厂进行抽检时,发现2个厂家使用不合格明胶,并查出明胶来自雨湖区浩禹香精香料店及湘潭富惠香精香料经营部,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方面,我们还缺乏完善的法规和监督机制。
  (2)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食品残留病原微生物或在生产储藏过程中发生微生物腐败而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2012年第7批食品质量安全市级监督抽查中湘潭市鸿益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胡椒粉霉菌超标近8倍。
   (3)应用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转基因食品悄然走近我们身边,在我市市面销售的转基因食品有几百种,常见的转基因粮食、水果、蔬菜、食用油等几乎我们每天都在食用转基因食品。但是,它的安全性问题却没有明确结论,这些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还待考证。
另外,目前在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中,流通领域是个薄弱的环节,仓储、储运、货柜达不到标准,致使许多出厂的合格产品,在流通环节变成不合格,甚至成为腐败变质的食品。同时,由于管理不善,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堂而皇之地进入店堂出售。
     4、 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1)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严重。在夏季,我市的路边烧烤、大排档餐饮一直是我市一种餐饮文化的代表,但是这其中有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无证、无牌经营仍然存在,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隐患。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卫生、弄虚作假、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等,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在我市的历次食品安全检查中都出现了这类问题,饭店后厨卫生条件极差、公共消毒餐具卫生不合格。2012年4月17日,湘潭市、湘乡市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合执法,在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联盟村查处了“湘乡市美洁餐具消毒公司餐具集中消毒黑窝点”等。
     5、卫生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执法与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复,效率低。
  (2)以科学为基础的立法及执法模式未完全建立,执法力度需要加大。
  (3)食品安全监督、检验队伍技术水平不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一再发生。
  (4)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的意识不强。
   为了切实解决我市的食品安全问题,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一是加强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使每个公民珍爱我们的环境,都要从保护我们的环境出发;二是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科学种植养殖知识等;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建设,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完善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
 提出适应于市情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制订配套性、系统性、先进性、实用性均较强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市的食品安全的标准化水平。
  3、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健全市场管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强制返回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对农产品和食品实行监督抽查,增加抽查的次数和覆盖面。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建立食品行业协会,对从业者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推进诚信建设,培养自律精神。协会要定期组织会员学习,组织会员互相检查、参观、评议,相互监督。行业协会还要经常向政府和从业者提供各种食品安全信息和技术咨询。
   5、提高检测技术和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检测工作,我市的质检机构一方面要加强硬件建设,不断充实新的仪器设备,配备先进的测试手段。另一方面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检测人员。他们需要精于检测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了解当前食品的制假动态;善于从产品的外观捕捉到产品的违禁添加物;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点,实行不定期与定期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测机制。    
   6、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密切关注和研究市场变化、重大自然灾害对食品供给带来的影响,提前作好各种应对预案,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卫生局答复:

潭卫提案复字〔2013〕第2111273号
(A)类
关于湘潭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2111273号提案的答复

刘小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食品安全实行分环节监管,市卫生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为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国务院食安办2011年5月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我市按照《纲要》的要求,确定了每年6月的第三周为“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五进”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食品抽检、科普知识宣传报道,每年组织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数万余人次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食品从业人员诚信和自律意识。
2012年6月,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湘潭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潭食安委〔2012〕2号)文件。6月11日,我市在建设路口步步高购物广场举办了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活动,时任常务副市长周放良、副市长苏健全及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代表200余人参加仪式并在宣传横幅上签名。6月12日至20日,市农业局等11部门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主题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各监管部门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90余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267次、悬挂宣传横幅2000余条、制作宣传栏(版)3038块、在电视媒体和市内广告大屏幕播出公益广告120次、发送食品安全短信5万余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258次、开展食品检测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放日活动12次。通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二、关于完善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科技水平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及质量水平,2012年6月,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湘潭市食品安全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2012 -2014年)》(潭政办〔2012〕93号),计划投资1500万元,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湘潭市食品安全科技重大专项《湘潭市食品安全控制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及4个子课题,授予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湖南唐臣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湘潭市食品安全科技重大专项示范企业”。
三、关于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12年,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开展了肉制品、禽畜水产品、乳制品、酱油和醋、调味品、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专业村”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28起,移送司法机关3起,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人。其中从严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如商务部门查处了案值107万元的假酒特大案件,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商部门查处了不合格食用明胶3.25吨;韶山市查处了“双氧水浸泡猪大肠”案件,依法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并处以10万元罚款;湘乡市查处2起非法加工、经营病死猪肉特大案件,收缴销毁病死猪肉25吨。二是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为鼓励全市人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我市建立了食品安全市民举报投诉制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湘潭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潭政办发〔2011〕41号)。市食安办通过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在湘潭电视台滚动播出有奖举报公益广告、每季度在《湘潭日报》公布市食安办和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极积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012年各监管部门共受理、调查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43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市商务局在开展“诚信兴商年”暨“不让消费者喝到一瓶假酒”主题活动中,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兑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7起,总金额为3.27万元,其中金额为1万元的奖励有3起。三是推行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2011年6月,我市出台了《湘潭市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潭政办发〔2011〕40号),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被监管部门处罚1万元以上或被暂扣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将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督促企业加强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加大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制约。
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十二五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改革体制强监管、深入整治不放松、狠抓基层打基础、改革创新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重点行业综合治理“两大治理”和加强基层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基础能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三大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四、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我市各级消费者协会、科学技术协会、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维护消费者权益、推进食品安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打击假冒伪劣等方面起到了极积的作用。如市消协在“3.15”期间组织开展食品消费维权活动;市科协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槟榔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向省卫生厅申报制定“食用槟榔地方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槟榔打假”;食品工业协会、饮食行业协会组织指导食品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创建“诚信示范企业”。201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我市将进一步发挥各级行业协会引导社会各方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力量,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强大合力。
五、关于提高检验技术和能力,为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重要的技术支撑,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大了资金投入,不断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农业局通过农业部“市、县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提质升级项目”,2009年至2011年分别投资300万元对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农产品检测站进行了提质改造;2012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新建湘潭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其中由农业部下拨价值667万元检测设备。目前,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申报、项目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均已完成。市质监局投资7000万的检验大楼已于2012年底竣工,将在今年投入使用。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下发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13〕422号),卫生部将下拨价值 1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装备我市疾控中心。2012年7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会议决定:“要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以现有检测力量相对较强的检验检测机构为主,整合检测资源,集中财力建设市级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会议还决定我市建设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待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之后再具体实施。二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从2011年开始,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市疾控中心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定了《湘潭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将全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全部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开展了15类食品70个项目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7类食品10种食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监测结果全部按要求报告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并将该平台反馈的省检测异常的结果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领导,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三是公开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信息。并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我市食品安全检测合格情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12年9月起每季度在《湘潭日报》上公示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信息,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发布,目前已发布三次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六、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为了快速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我市完善了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由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湘潭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潭政办函〔2011〕89号),成立了“湘潭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专家委员会”,全市组建了6支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2012年6月8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组织市县两级卫生应急队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雨湖、岳塘分局执法人员200余人参加演练,开展了现场考核和讲评,演练达到预期效果。
2013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能、监管队伍、检测机构的整合,包括食安办的机构设置,我市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遵循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的模式,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湘潭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6日

工商行政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刘小娟委员:
    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您深入细致的分析了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科学全面的提出了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对此,我们深表敬意。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我们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为了全面提高工商干部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流动摊贩管理条例》的认识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4月下旬,我局连续开展了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共组织了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人员400多人,培训内容重点讲解了食品经营企业的法律责任,制度建设,索证索票,进销台帐登记,进货中注意的十个方面,怎样杜绝不合格食品等,强调了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增强了守法经营自觉性。
    (二)规范经营行为,加大监督力度
    我局将切实推行市场网格化巡查监管模式,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工商所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各基层局分别制定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落实“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市场巡查要求,初步实现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要求。同时我局加大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2012年全局共开展食品抽样检验304组,快速检测11987组,合格率为87%,对抽检不合格食品306公斤依法予以没收,对协查通报的8896公斤不合格食品进行了下架退市处理,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
    (三)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我局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编制了《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处置突发食品公共事件能力,先后成功圆满处置多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为维护我市的和谐与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质量技术监督局答复:

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211127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小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当中指出的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很有针对性。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就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布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食品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关乎社会稳定,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来抓。近年来,我局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努力实现食品生产源头关作用,相继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肉制品、食用槟榔、食用油、酒类产品等12类重点食品风险排查活动,食用明胶彻查严打和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多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加大了对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地提升了我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全市食品生产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向好,没有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薄弱环节,严格监管措施,坚决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是开展从业人员强制培训,根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强制培训,着力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组织企业法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三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举报食品生产企业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 严格生产许可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及配套细则等法规要求,努力实现源头把关作用。加严对生产现场条件的审查,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同时要严格证后监管,强化问题企业退出机制。
   3.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制订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销售台帐等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持续保持生产卫生要求和许可条件,产品标识标签是否规范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100%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限期改正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停产整顿。依法关停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
   4.严格产品监督抽查。突出对食用油、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食用槟榔等高风险食品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并及时公布监督抽查检验结果,引导老百姓正确消费。同时要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处置率要达到100%。
   5.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健全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常态工作机制,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主体责任不落实、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各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严格处置安全风险。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对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积极处置化解风险。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有能力及时响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或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理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答复:

刘小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监督检查。我局自2011年承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来,全面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012年对全市88家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11家学校的44家食堂、3家企事业单位的19家机关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全市中小型餐饮单位3092家,监督检查2249家,监督覆盖率达72.7%。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共立案32起。
   二、提升检测技术能力。2012年我局对餐饮服务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完成267批801个样品监督抽检,基本做到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各种食品种类全覆盖。2012年8月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扩项工作完成,并取得法定资质,目前可以进行170多项餐饮食品检验。2012年11月份,由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发的餐饮食品快速检验设备已到位,并已经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宣传与培训。我局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举办的宣传活动, 6月份,我局启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据据我局制定的《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7月份,组织20多家餐饮单位悬挂气球标语,40多家餐饮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5家餐饮单位制作专门的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我局与湘潭新闻频道联合主办《餐饮药品视窗》,每周播放一期,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
   2012年我局组织了全市大型餐饮(含连锁餐饮)单位以及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第一批培训班,共培训320多人,对《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集中讲授,并组织了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四、示范工程创建。2012年我局成功创建了大湖路、双拥路两条省级餐饮安全示范街和一批省级餐饮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创建工程的引领、辐射作用,全面推动和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今年我局拟再申报创建熙春路和霞光西路为餐饮安全示范街。
   五、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12年我局全面开展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详细的评定标准对餐饮单位进行量化评分,评定等级,并将评定结果与举报投诉电话进行公示和店堂内悬挂,提高了餐饮单位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参与意识。
   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我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方案,积极防控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参与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提案的建议和2012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加大对违法餐饮单位的处罚与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多部门的联合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继续推进餐饮示范工程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非常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多予关心、支持与监督。
   此复。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