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xiangtan.com.cn 湘潭政协网欢迎您!

关于明确规定小汽车安装行车记录仪的建议(省政协《社情民意》采用)

发布时间:2017-03-24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雨湖区政协委员罗盛杰反映:近年来,汽车作为代步工具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了普通家庭的生活中,随着汽车的普及,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许多社会问题:

1、道路安全形势严峻,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每年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3、在没有“电子警察”的区域,各种违章行为屡禁不止;

4、在监控盲点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不易划分;

5、产生各种“碰瓷”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

部分欧美国家早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论车辆是何种用途,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的车辆均不得上路,此举对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自2013年起,已要求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等特种车辆强制安装行车记录仪,经过两年的实践,实施效果良好,有效杜绝了长途客车疲劳驾驶等长期未能解决的难题。

全面强制推广行车记录仪目前已无技术上的难点,且安装成本完全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对于动态监控驾驶行为、预防超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划分责任、扩大城市监控覆盖面等能起到有效作用。因此建议:

1、国家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并出台强制措施,将行车记录仪作为汽车出厂上路的必备设备,并预留相应接口,以便交通管理部门实时动态监控;

2、针对现有已上路车辆,建议将对行车记录仪的检查纳入到车辆年检项目中,未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的车辆不予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