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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作者:

各位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委室:

为做好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希望提案者深入调研、理性思考,积极运用提案形式,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地方重要事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等方面提出。

二、提案者应牢固树立提案质量意识,所提提案力求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提案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一事一案。

四、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市政协提案工作实施细则》及《市政协提案审查立案暂行办法》等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超越本市职能权限范围的;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指名举报的;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经审查将不予立案。

五、我市已开通提案平台软件系统,网址:

http://xtzx.zxtaxt.com。提案提前在政协提案系统中提交。如在提交提案的操作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电话(58582122)进行咨询。

六、提案参考提纲,请在湘潭市政协网和湘潭市政协提案网上查阅。

政协湘潭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附:提案参考提纲)

提案参考提纲

一、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全面创新体系

1、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加快开发新技术。复制推广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支持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不断深化“校地企政金”合作,建立多元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力度,发挥知识产权支持驱动创新的作用,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以产品创新为有力支撑,加快发展新产业。打造中部崛起“智造谷”,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步伐,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大力支持新产品开发,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培育发展新型市场主体。

3、以文化创新为重要途径,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深入挖掘湘潭文化内涵,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打造文化传播平台,培育知名文化企业,建设文化创意集聚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4、以管理创新为关键保障,加快构建新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化;创新公共管理,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创新基层管理,推进城乡治理现代化。

5建立政府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智造谷”基金,逐步增加市本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鼓励银行重点支持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生产所需的资金贷款。

6、充分发挥湘潭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湘潭智造谷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更多地流向实体经济领域。全力引导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湘潭市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实验区创建。

7、加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在主板、新三板、新四板上市融资。

8、创新产业项目供地方式。除依规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以外,灵活运用租赁供地、协议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保障重大项目土地供应。

二、推进开放行动,着力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1、推进对接500强提升产业链行动。大力招引500强企业,全面对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建立信息库、项目库,突出“1+4”重点产业,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大、聚集度高的配套企业;强化产业链龙头引领带动,推动湘潭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主动融入全球产业体系,提升国际化水平。

2、推进对接“新丝路”加快走出去行动。实施“潭企出海”工程,积极对接“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实施“潭品出境”工程,加快推动加工贸易企业扩产升级,大力推动矿山、风电、港口等装备制造产业和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出口;实施“产能合作”工程,推动湘潭矿山装备制造、海工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全球行业竞争。

3、推进对接自贸区提升大平台行动。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加快湘潭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理顺湘潭综合保税区体制机制,支持保税区全面建成口岸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多功能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体系。

4、推进对接湘商会建设新家乡行动。大力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依托商会以商招商,结合港洽会、台洽周、沪洽周、中博会等重要活动平台,依托产业集聚区、创新基地、开发区等承接平台,瞄准港澳台、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和海外湘商聚集区等地区,积极开展定向招商、专场招商、上门招商、小分队招商,吸引更多优质企业项目落户湘潭。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北上广”的开放理念和创新精神,借鉴好的做法经验,着力破解制约和影响湘潭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营造宽松有序的投资环境、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快捷便利的贸易环境。

6、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在线办理,对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实行并联办理。

7、加快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权力下放。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专员服务制”“首问责任制”,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8、继续深化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三、深入实施莲城人才计划,努力增创人才集聚优势

1、大力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大力推进“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试点单位”建设,推动市级学会、企业、科研院所等直接对接国家级学会,加快建立智力共享中心,促进人才、项目、信息、金融等各类资源深度交流、整合利用。

2、加快引进紧缺型高层次产业科技人才。重点引进智能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食品医药等重点产业人才,以及金融、商贸流通等园区建设和各类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

3、支持高水平学科和学术骨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领导“一对一”联系驻潭高校制度,建立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加快引进培育高等教育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发展壮大创业型企业家队伍。加快集聚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形成多层次、高素质企业人才集聚优势。加大企业家队伍培养力度,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

5、加快建设工匠型产业人才队伍。加强高技能产业人才培训,持续推进技能人才振兴工程、 “金蓝领”工程,鼓励企业依托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

6、积极培养创新型青年英才。重点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人才,吸引优秀高校人才和海外人才落户湘潭,开辟人才招聘快速通道,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海外人才来潭工作。

7、着力培养实用型农村基层人才。加强农村人才技术培训,充实基层农业专技人才队伍,实施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到农村服务和锻炼制度。

四、有效推进城市双修  工作(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加快建设大美湘潭

1、推进山水修复行动。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黑臭水体治理为契机,以“一江两水三山十八总”(一江为湘江,两水为涓水、涟水,三山为昭山、金霞山、法华山)为重点,推进城市山体和水体的协同治理,重现山清水秀的城市生态环境。

2、推进棕地修复利用行动。通过对老旧矿区、化工企业污染地、废弃厂房、垃圾填埋场四类场地进行“清理规整、综合治理、植被覆盖、建设利用”,变棕地为绿地,化闲置为利用。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废弃地和已污染土地场地安全隐患,实现废弃地再利用。

3、推进交通畅安行动。创建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结合“全域旅游”目标,推进“交通畅安三年行动”,构建全域通畅的城市道路路网,打通交通阻碍,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4、推进城市靓化行动。通过绿地修复、绿道建设、公园建设、违建拆除、拆墙透绿、灯饰亮化,打造精致精美的市容市貌、宜居宜游的城市空间。

5、推进旧城改造行动。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行合理的城市用地规划分区,整顿开阔旧城区空间,改善旧城区居住条件、城市功能、市容环境,改造城区老旧小区、老旧建筑,使旧城区成为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区。到2020年,完善城市空间规划组织,完成旧城区环境整治、功能提升,基本清除城市老旧小区脏乱差现象。

6、推进设施完善行动。大力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上学难、就医难、养老难、休闲健身难、如厕难等问题,着力创造舒适便捷的日常生活环境。

7、推进特色风貌塑造行动。完成城市历史文化建筑基础性修复,打造具有城市风骨风貌的建筑和景区,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城市地标和城市名片,塑造底蕴深厚的城市特色风貌。

8、推进管理升级行动。出台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现有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创新形成有利于“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使规划有依据、建设有标准、管理有保障。

五、切实做好农村双改工作(农村房屋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美丽宜居乡镇

1、推进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行动。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全覆盖”,提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率。

2、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到2020年,基本建成(改造)35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重点区域和重点镇污水设施“全覆盖”,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100%。2020年农村厕所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全市45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建设(改造)垃圾收转设施一处,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到2020年,实现2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20%以上的乡镇、街道全域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韶山市建成全域美丽乡村示范市。

3、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行动。突出脱贫攻坚,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完成现有存量危房改造。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制度,推动完善基层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4、推进规范农村建房行动。各县市区出台《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机制,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推进特色民居建设,建成 1万户以上具有湖湘风貌特色的农民新房。推广装配式建筑农村应用,完成5000平方米示范项目建设。

5、推进特色村镇培育行动。重点培育湘潭县花石镇、湘乡市棋梓镇2个中心镇,8个县市区(园区、开发区)各择优选择1个左右的特色小镇(非建制镇)重点展开培育和建设,对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发展。

6、推进基础设施提质行动。大力推进农村亮化、气化、绿化、硬化和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建设水平。

六、扎实推进民生保障与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幸福湘潭

1、以创新创业推动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2、持续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确保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举措。

3、促进城乡社保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4、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5、以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为重点,完善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体系。

6、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健全完善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

7、加快城乡文化均衡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向农村覆盖,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8、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大群众文化产品供给,创造一批具有湘潭特色的标志性群众文化品牌。

9、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不断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10、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打造湘潭教育品牌。

11、加快健康湘潭建设。以国家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12、支持健康养老事业发展,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13、实施科学调控的人口发展战略,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4、支持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八、强化民主法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加强综合执法监督。完善节能节地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准入标准,强化对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

2、加强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3、推进对外对内开放的制度、执法和司法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为更好地对接国内外高端创新和开放资源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我市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潭正当权益。

4、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5、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健全三社联动工作机制。

6、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7、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9、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10、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突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

11、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2、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矛盾源头治理,坚持和完善“村为主”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