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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湘潭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2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政协湘潭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

通    知

各位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委室:

为做好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希望提案者深入调研、理性思考,积极运用提案形式,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地方重要事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等方面提出。

二、提案者应牢固树立提案质量意识,所提提案力求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提案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一事一案。

四、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市政协提案工作实施细则》及《市政协提案审查立案暂行办法》等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超越本市职能权限范围的;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实名举报的;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经审查将不予立案。

五、市政协提案系统网址:http://xtzx.zxtaxt.com。请各位委员提前在政协提案系统中提交。如在提交提案的操作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电话(58582122)进行咨询。

六、《提案参考提纲》亦可在湘潭市政协网和湘潭市政协提案系统上查阅。

附件:提案参考提纲

政协湘潭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提案参考提纲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建设富裕湘潭

1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化解过剩产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完善规范有效的企业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大力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大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力度,全面提高质量供给水平。

2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1+4”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重点支持18条产业链和16个产业联盟发展。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打造现代物流业集聚区。围绕“三山两水一湾一园”,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3增强创新创业引领能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培育发展新型市场主体,加快“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引导鼓励大学生、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海外归国人员等创新创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

4、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大力实施对接500强提升产业链、对接自贸区提升大平台、对接新丝路加快走出去、对接湘商会建设新家乡、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五大开放行动,着力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湘潭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有效引进境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推动建设与长沙、株洲等周边市州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

5、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大力调整粮猪型农业结构,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村电商、农产品定制等“互联网+”新业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完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6、加快园区创新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产业配套协作,深化园区体制改革,加快园区创新开放发展。

7、促进县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县域协调发展步伐。以园区为主阵地,加强县(市)间产业协作、资源共享,做强做优县域主导产业,壮大县域经济。

二、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着力建设法治湘潭

1、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为推进基本现代化建设汇聚各方共识、凝聚强大力量。

2、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加快构建司法管理监督新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执行力。健全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3、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征信系统、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建设。加强各行业诚信准入、失信退出、行业失信信息披露、诚信承诺、诚信档案等制度建设,实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坚决防范打击失信违法行为。

4、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和作用,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5、着力厚植法治土壤。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6、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力打好防控风险攻坚战,有效防范金融、政府债务、房地产、环境污染、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各类风险。突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构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逐步形成动态化、信息化、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切实坚定文化自信,着力建设文化湘潭

1、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抓好“点、线、面”立体式的分析研判和引导管控,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合力。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广泛开展推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脑入心。发挥法治支撑保障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市人民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追求。

3、加大文化保护传承力度。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保护、挖掘和开发利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造一批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富有时代特色的文艺作品,推出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湘潭改革发展成果的优秀作品。  

4、推动文明创建常态长效。以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打响创建品牌,持续推动“联点共建”“社区文明大舞台”等特色活动深入开展,继续擦亮道德模范“湘潭现象”名片。加强城市综合治理,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文明创建全域推进,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

5、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发展,构建城乡一体、校地互动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支持群众文化广泛开展,鼓励民间文艺特色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壮大文化产业基金,培育知名文化企业。加快昭山文化、韶山红色文化、白石文化等艺术创意集聚区建设。

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建设幸福湘潭

1、持续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举措,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各项保障水平全省领先为目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城乡社保制度有效衔接、人群全面覆盖。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推动扶老、助残、济困、赈灾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3、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严格县(市区)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业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4、加快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科学调控的人口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大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五、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着力建设美丽湘潭

1、统筹推进“一江两水一库”联治。继续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完成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谋划推进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干群共治,以市带县,建管并重,系统推进湘江、涟水、涓水流域和水府庙库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湿地修复、水资源保护和防洪能力提升。

2、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环境质量底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依法、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3、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积极推进燃煤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深入治理机动车污染,狠抓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治理,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降低生活废气排放,严格治理餐饮业烟尘排放,深化长株潭联合治污,健全环保、气象合作会商制度,完善大气污染预报预警系统。

4、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建成运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

5、加大绿心保护力度。切实抓好绿心保护政策研究和宏观谋划,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目标责任制,大力开展增绿补绿爱绿护绿行动,探索建立绿心保护协调机制,对破坏绿心的违纪违法行为铁腕执法,探索绿心地区保护与开发新模式,促进生态绿心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6、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国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纵深推进“农村双改”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实施绿色水产养殖。

7、促进环境保护监管常态长效。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优化环保执法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保障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8、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素养。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良好局面。

9、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突出生态惠民、利民、为民,改造提升全市性综合公园,增加区域性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数量,加大绿地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

10、全面推进长株潭一体化。按照“新五同”要求,主动对接融城,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区域规划、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城际交通、生态保护、要素保障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对接机制建设。抓好长株潭区域规划、湘潭“两型社会”顶层设计和湘潭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推动形成湘潭“智造谷”与长沙“麓谷”、株洲“动力谷”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推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加快长株潭一体化高效互通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长沙南部新城发展,着力推动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纳入岳麓山国家大学城共同建设。

11、协同打好三大攻坚战。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统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发展优势特色绿色生态产业,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带动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实现稳定增收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