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协湘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政协湘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政协湘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经2019年1月17日政协湘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协商决定)
根据《湘潭市机构改革方案》,决定调整政协湘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1.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2.组建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市政协办公室不再加挂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的牌子。
3.组建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不再保留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4.组建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不再保留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5.组建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不再保留市政协文卫法制群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