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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为,有所不为!浅谈市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 来源:协商文友作者: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政协履职成果的重要体现,是推动政协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市县政协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力量。在全国政协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新形势下,市县政协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目标原则,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中共中央和地方党委科学民主决策。


市县政协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把握其职能作用、反映主体、主要内容和方法路径,在“加强和改进”上下真功夫、做实文章,彰显担当作为。要参照全国政协《意见》精神,围绕党和国家重要工作、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统战政协工作情况等4个方面17项内容,积极认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加大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力度,发挥政协委员反映信息主体作用,推动专门委员会加大信息工作力度,强化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报送网络作用,切实拓宽高质量信息来源。


全国政协《意见》把地方政协列为社情民意信息反映人,要求全国政协办公厅“加强同政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联系,了解掌握地方政协动态和信息报送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强化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完善全国政协办公厅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制度,适时进行调整,突出信息联系点特色,发挥紧贴基层、紧贴群众的优势”。根据全国政协办公厅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座谈会要求,地方政协应进一步突出特色,重点报送本地区或特定行业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情况和建议,多从区域性重点上深度挖潜,不求面上平均用力。


很多政协文友认为,市县政协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既要“有所为”,也要“有所不为”。


“有所为”,就是要以更好服务同级党委科学民主决策为目标,按照全国政协《意见》和座谈会精神,全力以赴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同时以突出地方特色为追求,多从区域性重点上深度挖潜,重点报送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情况和建议。


“有所不为”,也就是向上级政协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不要面面俱到、全面撒网、平均用力,而是突出地方特色。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则需要全国政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注重“突出地方特色”,不搞大呼隆,不求整齐划一,不搞盲目攀比,避免市县政协在这方面的“重复劳动”和“集体焦虑”;要按照上级政协指导下级政协这一科学制度设计,上级政协不宜对下级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但可酌情进行单项专门通报表彰;市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可纳入同级党委信息考核评比表彰范围,以便更好服务同级党委科学民主决策。